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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探讨
发布时间:2014-07-15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施工企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把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以下笔者结合钢结构建筑工程实际,对施工安全管理问题进行分析。
1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结构和内容
1.1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系统的结构
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是企业管理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企业所有生产管理活动中首先要考虑安全生产。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横向到底,纵向到边,专管成线,群管成网”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每一个层次和每一个职能部门都必须参与安全管理。根据施工企业的特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结构可以从纵横向分解,以形成纵向传递、横向配合、纵横衔接的网络。
纵向分解为:公司层和项目部层。公司层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总方针和总安全目标、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的总措施和操作标准。公司层的安全管理组织由企业负责安全管理的最高管理者领导,其成员为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项目管理层主要负责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在项目上的具体实施,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项目管理层由项目经理领导,其成员为各职能部门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
横向按职能分解为:安全生产部门、工程技术部门、物资部门、设备部门、运输部门、培训教育部门、消防保卫部门等职能部门。
1.2钢结构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就是施工企业以保证安全生产为目标,把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阶段、各环节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能组织起来,形成一个既有明确的任务、职责和权限,又能互相协调、互相促进的有机整体。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由多个要素组成,根据系统论和组织论的基本理论,这些要素应包括:安全方针和目标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安全生产评价管理。
根据事故致因理论的研究,事故发生可以说是管理上的缺陷。而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恰恰是通过建立与完善管理制度、合理分配职责,将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和方法制定成统一的标准并贯彻执行来实现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从而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安全生产的。因此,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实现系统管理比传统安全管理更具有优势。具体表现在:
(1)把握了导致事故发生深层次原因,的从组织上、制度上保证企业的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把全体职工组织起来,明确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和各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
(3)可以把企业内的安全信息相互沟通起来,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上下衔接、左右协调,综合处理,迅速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得到处理。
2钢结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措施
2.1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
2.1相关方的资质和人员资格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的相关方不仅包括企业自身,还包括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及防护用品的供应单位等。施工企业加强对相关方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的管理是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根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资质等级的核定,各级别的施工企业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承包工程,不得超越资质许可的范围。施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在规定的范围内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只能在核定的专业和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项目管理工作。
施工企业在对工程分包方的管理中,应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评价和选择。在分包合同条款中,应对分包方的管理要求、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要建立合格分包单位的名录,明确相应的分包工程范围,从中选择信誊、能力等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
安全物资从不同渠道流入施工现场,造成安全隐患,施工企业应对安全物资供应单位的评价与选择、供货合同条款的约定、安全物资的迸场验收等等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文件并组织实施。
2.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指的是生产经营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内设机构,其工作人员都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作用是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经营单位内部各种安全检查活动,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各种事故隐患,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等。它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
2.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按照国家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2.2.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管理人员配备
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应根据企业生产能力或施工规模,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人数至少为:集团公司一-1人/100万m2•年(生产能力)或1人/10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4人;工程公司(分公司、区域公司)一1人/10万m2•年(生产能力)或1人/1亿施工总产值•年,且不少于3人;专业公司一1人/10万m2• 年(生产能力)或1人/1亿施工总产值• 年,且不少于3人;劳务公司一1人/50名施工人员,且不少于2人。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根据法律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小组成员应包括企业派驻到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视督查,并做好记录;发现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程项目经理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立即制止。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办法为:
①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m2、1万~5万m2、5万m2以上的工程各至少应配备1人、2人、3人,5万m2以上的工程还应设置安全主管,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②按照安装总造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5000万~l亿元、l亿以上的工程各应最少配备1人、2人、3人,l亿以上的工程还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考虑到钢结构工程项目可能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上述配置标准上增配。
(3)班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钢结构工程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这就形成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班组兼职安全巡查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2.3安全技术管理
所谓安全技术,就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为防止伤亡事故,保障劳动者人身安全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安全技术管理应着重从危害因素辨识和评价、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等方面进行。
(1)危害因素的辨识和评价
对危害因素的正确辨识和估计是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的基础。可以按前面的预先危险性分析法进行。
(2)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技术措施是指为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危害,从技术上采取的措施。在钢结构建筑施工中,是指施工单位针对工程特点、环境条件、劳力组织、作业方法、施工机械、供电设施等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确保安全生产的措施。安全技术措施一般包括: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火、防毒、防暑、防洪、防尘、防爆等方面的措施。制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健全且切实可行。根据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对专业性强、危险性大的施工项目,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等,以及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如物料提升机及垂直运输设备的拆装等,应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细致、全面,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具体指导施工。
(3)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和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一般是由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害因素编写,是操作者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交底制度。①重点施工工程、专项工程项目等开工前,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应向参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方案交底。②各分部分项工程,关键工序,专项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应会同项目施工员将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班组负责人进行交底。③总承包单位向分包单位,分包单位工程项目的安全技术人员向作业班组进行安全交底。④作业班组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班前交底。
(4)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
企业应根据经营内容和施工特点,收编相关的现行有效的国家法律法规、行业和地方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由专人保管,并将目录及时发放企业相关部门和岗位,以指导企业相关部门和岗位始终使用现行有效的规范、标准和文件。
(5)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
企业应及时传达并有效落实相关文件要求,从方案到现场实施,均应控制安全设备和工艺的选用,严禁企业内部各个场所使用国家、行业和地方明文规定的淘汰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落后或不安全的施工工艺。应提倡优先选用新型的施工生产设备以及新的施工工艺和新的安全防护材料、器具。
2.4设备与设施管理
(1)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
对于施工企业用于钢结构建筑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主要指起重设备,加强对施工起重设备安装、拆卸的安全控制,对保障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具有很大的作用。施工企业在大型设备装、拆安全控制中应做到装拆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和相应资格的人员承担;应有经过审批的专项方案:装拆时应按规定做好监控和管理;设备安装完毕,应按规定检测并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安全设施和防护管理
钢结构建筑施工现场的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都是有较大危险因素或安全隐患的位置,必须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停施工的,应当做好安全防护。
(3)特种设备管理
目前钢结构建筑施工企业常用的特种设备主要包括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对于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落实专人进行管理,按规定做好定期检测工作,确保企业内部各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均通过相关法定检测机构定期检测,且检测合格。
(4)安全检查测试工具管理
施工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施工特点,规定并有效落实在各施工场所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测设备和工具。所有检测设备和工具必须是具有相关证照的合格产品。安全监测工具应每年检定、校正一次,且形成书面记录。
结语
本文首先阐述了钢结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的结构与内容。整个系统结构被划分为公司层和项目部层两个层次。通过在两个层次之间,进行纵向传递、横向配合、纵横衔接来实现系统的功能。在系统的组成内容上,包括了资质、机构与人员管理,安全技术管理,设备与设施管理等多个方面。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建设工程生产安全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l-25
【2】赵怀军,李奉林,土京涛.试论建筑行业生产安全管理.建筑管理现代化,2008,12(4):34-35
【3】吴慧娟,张强.当前我国建筑生产安全形势、原因及其对策.建筑安全,2003,18(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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