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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安装分包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布时间:2014-07-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方将 XXXX 分包给乙方施工,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XX
工程地点:XX
建设单位: XX
监理单位:XX
二、分包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 XXX钢结构工程 的钢构件制作、运输、安装以及钢构件的喷砂除锈、底漆、中间漆、氟碳喷涂、防火涂料、探伤检测、拼装、钢构件支撑费等图示所示全部工作内容的施工。保证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的质量及工期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方的要求。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图纸所示钢结构工程的全部工作内容)
四、价款与计量
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
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计价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暂定数量 固定单价 合价(元) 备注
1 钢结构构件安装 T        
2 合计           本合同项下合同价款采用完全综合单价固定包死,即合同单价为完全费用单价,包含但不限于:钢构件制作、运输、安装等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钢构件支撑所有材料的租赁费及安拆等费用、运输费、深化设计费、风险费、钢构件二次倒运费、钢构件拼装费、钢构件卸车配合费、技术资料费、饮食费、临时设施费、生活水电费、管理费、利润、垫资利息、税金、保险及规费(包括但不限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伤害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等一切费用。单价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栓钉、高强度螺栓焊接、连接费用;
焊条、焊丝、CO2气体等焊接用材料费及安装临时用螺栓、高强螺栓等;
材料损耗费用;
现场检测及配合第三方检测、监测及试验配合的费用;
特殊部位施工难度增加造成的费用;
按甲方要求完成地脚螺栓的预埋,柱脚板灌浆,保证其安装精度;
乙方负责钢构件的卸车及临时堆放;
由于场地原因而发生的钢构件二次倒运费;
由于钢构件超长超重导致二次倒运及难度增加;
其他承包商同一时间施工对施工造成的影响所产生的费用;
施工现场交叉作业造成的窝工及工期延长造成的费用;
施工降效费、赶工费。
冬雨季施工增加的措施费;
施工机械、人员进退场费;
吊车吊卸配合及吊车指挥;
搭拆满足钢结构安装要求的施工平台、防护措施等费用(脚手架的租赁,安装,等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临时支撑柱及承重胎架的制作、安装及拆除;
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费用;
赶工费、节假日加班费及人员设备保险费;
按甲方要求提供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的费用;
完成合同内竣工清理工作的费用;
钢结构标高、垂直度及轴线控制措施费用;
成品保护费、交通费;
现场管理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税金等;
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显示或未显示但可合理推断出的所有工作内容。
工程量计算规则:
钢柱、钢梁、肋板等构件按甲方、设计及业主认可的深化设计图纸计算工程量,此工程量为实际完工工程量,不包括图形、下料等损耗,所有损耗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向心关节轴承、销轴、滑动支座、栓钉等按个或套计量项目的费用已含在固定单价中,不另行计算。
五、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款,按月完工量总金额的【60】%支付;施工完毕并验收合格一个月内付至总金额的【70】%;三个自然月内付至总金额的【80%】;然后两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施工完毕六个自然月内付至总金额的【95】%;如无质量问题,余款在施工完毕【12】个自然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2、工程款支付前提条件:
月度施工内容已经完成且经甲方同意;
施工进度在甲方的总控制计划之下;
试验/复式报告证明所用材料合格或满足合同要求;
经监理单位、业主、甲方验收合格[分项验收时];
随月进度提交了相关技术资料[试验报告、验收资料];
竣工资料完整齐全并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零星用工,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甲方提出的施工图纸范围以外的项目或工作,包括代办甲方临时交办的非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工作,不包括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而进行的辅助性、临时性、准备性工作。
男工  75   元/工日,女工  65   元/工日;每工日按工作满  8  小时为1个工日,不足  8  小时或超过  8  小时按同比例折算
六、结算原则与程序
1、结算原则:合同工程量为暂估量,不作为结算依据,根据甲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乙方每月25日前将本月完成的工程量报甲方,由甲方确认。甲方对上述进度产值的确认不作为结算依据。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2、合同外项目及洽商:因设计变更导致已完工程需拆除或整改以及其他变更、洽商发生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专业工程师递交工程变更、洽商报告,说明变更/洽商发生的时间、原因、对施工的影响以及涉及调整的费用;变更洽商报告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实施。
3、工程量的确认、合同外项目及洽商需经甲方人员(专业工程师、商务经理/预算主管、项目经理)联签方为有效结算依据,上述人员签字不齐全不作为结算依据。
4、双方特别约定,单份变更洽商单据涉及增加的费用在1000元(含)以内的,不予结算。
5、(按甲方要求的版本,并编辑成册),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结算;
6、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结算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双方签署结算会签单,结算单甲方内部审批流程通过后才能生效。
7、乙方履约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自有人员报酬等,甲方有权从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
8、双方对结算价款产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9、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质量完成施工,经工程项目所属事业部生产负责人、事业部经营负责人和片区生产负责人同意,可以给予乙方结算价款的0-2%作为奖励。
七、责任与义务
(一)甲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驻现场代表【】
甲方提供至二级配电箱 。
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指令、指示、洽商等相关施工文件。
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其它分包商之间的关系;负责定期召开现场协调例会。
提供钢结构施工总控计划,如需改变安装计划,需提前2天通知乙方。
甲方负责施工用水用电费用,乙方应厉行节约。甲方有权随时抽查监督乙方用水用电行为,若发现有浪费或不良使用行为,甲方有权重罚,并禁止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水电资源。
(二)乙方责任与义务:
乙方驻现场代表【项目经理】  姓 名:       证书编号:
接受并接管现场现状及遗留问题,工程履约过程中,乙方不得因此为借口索赔费用及工期等。
根据甲方、业主、施工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保证构件制作、安装精度。
乙方负责柱脚螺栓及与钢结构有关的所有埋件的埋设及矫正拉环,不得影响土建施工进度;乙方需积极执行甲方审核后的施工计划。
乙方负责现场钢构件的卸车、临时堆放及钢构件的二次倒运。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进度计划组织安装,之前应仔细核对所安装的钢构件的型号及标高等,确保准确无误。
乙方负责搭设及拆除安装所需操作平台、脚手架及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安装作业施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乙方负责按甲方技术要求完成钢平台安装。
9、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0、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承担因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11、乙方承诺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并且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费用;因第三方责任造成乙方人、物损失的,如有需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索赔其损失。
12、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工地所在地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因违反相关规定、要求等造成的事故、责任、罚款等由乙方全部承担。
13、乙方负责修建加工棚及材料堆放等与安装工程施工相关的临时设施及场地,以上必须符合总包方施工标准,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14、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生产、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务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15、做好施工记录,设置专职资料员(有上岗证),按辽宁省《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及甲方的要求编制和整理属于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技术基础资料,资料需独立组卷,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六套,并协助甲方完成此项资料的归档工作。
16、乙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的完好无损。
17、所有有关本工程钢结构的文件、资料、图纸、规范、工艺做法及业主/甲方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所发资料前后存在异意,以日期居后的为准;乙方需配合甲方做好施工中技术问题的处理。
18、业主、监理、甲方随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控制,对乙方履约不力时甲方有权另行发包该工程或由指定分包完成,另行发包或指定分包的费用由甲方确定,无须征求乙方意见,相关费用从乙方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追加索赔。
19、乙方负责自身人员的人身保险、材料保险、自身设备保险。
20、乙方负责安装施工所需的局部区域场地清理等。
21、自备符合规范要求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等。
22、乙方自行解决所有二级电箱以外的临电及水源点以外的临水设施,必须满足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费用已全部包含在合同价中。
23、其他分包商为完成钢结构安装工作所做的准备及配合工作由乙方负责监督指导,出现任何问题及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4、鉴于本工程施工地点的特殊性,进场后乙方须严格服从甲方约定的活动范围,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25、鉴于本工程交通及周围环境的特殊性,合同价款中已综合考虑施工中的一切风险,结算时乙方不能因此提出一切补偿。乙方须提前备料,保证工程的连续性,若因此原因造成的停(窝)工损失,乙方自行承担,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26、甲方将采取现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国内信用证等方式付款,乙方对此没有异议。
乙方确认以如下账户接收供货价款;甲方向该账户足额付款,即完成本合同项下付款义务:
开户行:【】
开户名称:【】
账号:【】
27、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足额、合法、形式规范(发票开具单位、银行账户名称应与乙方名称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承担责任。
八、工期责任
1. 钢结构安装工程完成时间为2013年   月     日(甲方具备安装条件80天内完成),如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逾期违约金;延期超过15天日(含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收取乙方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2.乙方按工程进度总控计划编制乙方施工进度计划,按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及时组织施工;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包括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分包商工期延误),造成总工期拖延,必须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推迟(必须得到甲方项目经理书面的签字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4.以上工期已经考虑下列因素
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
一切不利的施工条件因素【不可抗力除外】;
施工工序间不可避免的交叉作业影响;
九、工程质量
质量验收等级:按照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一次性验收通过,合格率达到100%。
乙方承诺保证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要求,施工中须认真按本工程的技术规范要求,达到业主、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如未达到上述标准,乙方向甲方支付结算价款5%的违约金。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如果甲方的要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不一致或差异的地方,乙方应以标准较高者之要求执行。
十、标准与规范
乙方作业应满足现行设计图纸、国家与地方标准、规范以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
《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99-98
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YB9254-95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200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其他相关规范、标准、规程
上述标准、规范、规程若有不一致或矛盾之处,按较为严格标准执行
技术要求与参数按业主、监理和甲方最终确认的施工方案执行。
十一、安全施工及文明施工
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照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及其它文件、甲方的相关规定中之安全管理体系和本项目各阶段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计方案,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当地部门规定,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经甲方审批,以确保完善该安全体系,如在乙方承包范围内,由于乙方安全意识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及时、不力等安全隐患,造成人员伤亡事故,该事故不论是乙方自有工人,还是其他人员,均认为是乙方的责任,该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向乙方索赔所有经济上及工期上的损失;
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遵守有关施工作业时间、安全文明施工、环境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消防、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的规定,凡因违反政府有关规定的所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本工程施工中须认真按甲方及相关政府部门的标准,达到业主、甲方及监理单位要求;如有一项目标未达到上述的安全、环保标准,甲方将按乙方结算总价的3%对乙方进行罚款。为达到上述标准,乙方采取各种措施的费用已包含于合同价中,不再增加任何费用。
技术资料及竣工资料、图纸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内容执行。
十二、工程保修
本工程保修期: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相关条款执行。保修服务期满后,并不免除其自身施工质量责任。在保修期内如若发生维修项目应由乙方负责维修并保证随叫随到。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它单位进行维修,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从乙方的保修抵押金内抵扣。保修抵押金不足的,甲方可从乙方施工的其他的工程项目中扣除。工程免费保修期不少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保修时间;
十三、施工保障
人员保障
1)管理人员
乙方委派的现场项目经理及其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有承担类似工程的工作经验;乙方任命的主要管理人员需得到甲方认可,在合同履约过程中,乙方无权更换,如因特殊原因需更换上述人员,须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提交拟任命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更换,否则将被视为违约。擅自更换管理人员,每人次违约扣款1万元;如果在履约过程中,甲方认为乙方的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则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应在5日内提交拟更换的管理人员的详细资料,经甲方批准后更换。如乙方在5日内未提出新的人选,或两次提出的人选都不能令甲方满意,将被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违约条款处理。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甲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乙方进场施工前  3  日,应向甲方提供施工组织计划和进度计划,由甲方对计划进行审核确认。
2)操作人员
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是持有上岗证书的专业人员,并且有一定的施工经验,保证其能准确及时的完成其所属任务。
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减少项目施工操作人员,将处以2000元/人·次的违约扣款。
乙方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确保施工队伍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数量和技能各工种的工人数,并保证提供的上述人员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有效,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①技术负责人  7 名,有中级职称证书,工作经验10年以上;
②专业测量员  5  名,资料员/试验员  2 名,有上岗证书,工作经验5年以上;
③专业电工  4  名,有上岗证书,工作经验5年以上;
④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要求:                /                 ;
⑤在中标通知书下发 5 日内,保证上齐    20    人,施工过程中技术人员不少于 5   人,工人不少于  20  人;确保夏收/秋收期间   20  人,在施工期间保证两班作业的施工人数。

2.资源保障
1) 乙方必须配备测量需要仪器、设备、设施等,满足施工需要。若乙方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甲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2)乙方对甲方要求增加资源的指示置若罔闻,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相应资源,所发生的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乙方自备包括但不限于磁力钻、电焊机等中小型机械及随机所用的电焊把线、电线和配件。乙方自备所有防护用品及劳动保护用品,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帽、安全带、绝缘手套等。
3.其它保障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下述有关的全部损失和索赔:
1)任何乙方过失造成的人员伤亡;
2)任何财产损失;
3)任何因乙方与其它单位的经济、法律纠纷。
上述事件系在工程实施期间以及修补缺陷过程中引起或发生的,乙方应保障甲方免除为此及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诉讼费和其它开支。
十四、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业主、甲方、乙方都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超出一般防范能力的事件。此类事件的发生给合同一方的履约造成不可能或减弱。不可抗力包括:
地震、洪水、海啸、飓风、台风、剧烈雷击等天灾以及恶劣气候;
气象资料以中央气象台记录为准。
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
叛乱、暴动、军事政变、内战;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根据总包合同的约定处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分包方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 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每隔3天向甲方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7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下列费用由甲方向业主索要回来以后支付给乙方: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
停工期间,乙方应总包方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
分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
乙方人员伤亡由自身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乙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五、合同文件组成
补充协议书【若有时】
本分包合同书
明确双方职责的会议纪要、往来函件
本合同所列规范、标准、图集
图纸、洽商、变更、方案及指导书
相关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试验报告
十六、合同语言文字及适用法律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其他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含辽宁省沈阳市及施工当地的地方行政法规】
十七、违约责任
钢结构安装质量或节点工期不符合合同及甲方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包括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甲乙双方明确约定,对于在本合同项下产生的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宜产生的乙方对甲方拥有的债权,乙方承诺不得将其转让给第三方,除非经过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转让,否则,乙方应在违约转让债权之日起五日内,按照违约转让债权总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且所转让的债权无效。
十八、 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执行中若有未尽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以补充协议/会议纪要等形式解决。
十九、  廉洁条款
13.1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规定,坚决拒绝商业贿赂、行贿及其他不正当之商业行为;
13.2前述商业贿赂是指乙方或其人员为促成交易或从甲方取得比他人更多的商业利益或更特殊的商业待遇而给予甲方经办部门或个人的回扣、退佣、购物折扣、礼品券、优惠券、置业、礼品、馈赠、借款或担保、游览或旅游、娱乐、招待、报销票据等不正当利益;
13.3若甲方人员要求乙方或其人员给予其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乙方应向甲方相关监察部门举报(合规部,电话,邮箱)。甲方依据乙方提供信息和相关证据查实后将及时公正处理;甲方将为乙方的举报严格保密,并视情况给予奖励;
13.4如乙方系甲方人员亲属,乙方应事先向甲方项目负责人说明,经甲方项目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工程项目部公章方可履行合同;
13.5如乙方或其人员违反以上禁止商业贿赂规定,或乙方对其涉及甲方人员亲属关系未主动说明,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终止与乙方全部既有合作,并将乙方及乙方关联方列入甲方禁止合作名录。甲方认为情节严重的,将暂停支付所有应付账款,通过诉讼等方式向乙方索赔,并移交司法机关按刑事案件处理。

二十、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的所有责任和义务完毕时,本合同自然终止。
双方承诺不将本合同成交价格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所述之内容与条款只限于 本工程 使用,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容细节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一、特别约定
1、合同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本合同双方的任何一方与其合作方发生经济纠纷,而使另一方被列为被告或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则视为该方放弃对另一方享有的一切债权,本合同自始终止,双方不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关系。
3、本合同除签名、签定日期外的任何手写内容均无效。本合同中的单位地址为双方确定的通信地址,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变化,必须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以该地址寄发的信函,视为另一方已收到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事项的变更须经双方盖章后方能生效,任何人的签名均无效。
5、本合同的履行产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6、本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北京市朝阳区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十二、合同附件
如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一:合同清单;
附件二: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机具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如有);
附件四:现场生产管理规定;
附件五:安全交底;
附件六: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
附件七:保修承诺书;
附件八: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附件九:承包人资质;
附件十:银行开户许可证;

联系人:王先生 手机:13412664147
电话:0769-23290612 传真:0769-23290613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元美中心A2313室 邮编:5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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